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遴选推荐实施办法
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飞 陈勇钢
副组长:刘东 石卉
成 员:徐明刚闫文辉曹雷刚 刘永翔 徐宏海陈强华
秘 书:曹靖宜
二、推荐条件
1.符合《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2.前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序(由高到低)小于等于25%(实验班小于等于40%),绩点分排序以教务系统推免绩点分为准);各科目成绩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8 月31 日。
3.材料双培学生前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应届毕业双培生范围排序(由高到低)小于等于 25%,绩点分排序以教务系统推免绩点分为准;各科目成绩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生分配名额与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 |
名额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4 |
2 |
机械电子工程 |
10 |
3 |
工业设计 |
5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7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双培) |
1 |
6 |
机实验班 |
9 |
合计 |
46 |
各专业符合推荐资格且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足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另行分配,分配原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四、推荐原则与工作流程
1.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公开答辩(答辩须本人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3)拟定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荐名单,并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9月4日8时 -9月5日17时 (工作时间) |
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
博才楼204 |
9月7日 -9月8日 |
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 |
博才楼214、203 |
9月9日 -9月11日 |
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审核结果公示 |
学院网站 |
9月14日 -9月16日 |
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
学院网站 |
五、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于2026年9月5日17时前(逾期视为放弃,不接受逾期追加的任何材料),向学院(地点:博才楼204)提交以下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推免生资格汇总表(学生用)》电子版。
(3)《北方工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纸质版。
(4)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重大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参军证明、参加社会活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学生)。
各项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六、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90%+专项评价成绩*10%。
综合测评成绩折换成百分制,其构成为:前3学年学习成绩占90%,专项评价成绩占10%。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重大竞赛获奖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的项目。具体计算办法及各项目分值标准见附件。
七、其他
1、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经录取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
3、本办法未涉及的,依照《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执行。
4.如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绩点排序优先推选。
5.该办法由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老师:刘东 咨询电话:88801232
石卉咨询电话:88802972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及实施细则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志愿服务评分细则
北方工业大学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9月3日
附件1:
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奖励加分标准及实施细则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加分标准。
一、重大竞赛奖励加分标准
1.重大竞赛获奖:在校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专业相关的、经学校认定的省(部)级(A)以上重大竞赛,可申请加分。
奖励加分认定以参加重大竞赛获奖证书(已参赛未获证书不予认定)为依据。
(1)同一作品参加多层次竞赛活动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降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
(3)竞赛团队获奖:按获奖证书上获奖人排序加分,如证书无排序按指导教师意见加分。
(4)省(部)级竞赛加分总和不得高于本专项理论加分最高值的四分之一(7.5分)。
2.重大竞赛加分标准(英语竞赛三等奖视为四等奖,不加分)
竞赛级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A |
获奖人排序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 |
15 |
7.5 |
3 |
10 |
5 |
2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10 |
5 |
2 |
5 |
2.5 |
1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5 |
2.5 |
1 |
0 |
0 |
0 |
本项加分最高30分,占总加分项的30%。
二、学生科研活动奖励加分标准
1.发表论文: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期刊为认定依据。
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含)发表论文,每项加10分。(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本项加分最高10分,占总加分项的10%。
2.获得专利授权: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相关认定,本人在发明人中排名第一并且以北方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以授权证书为认定依据。发明专利每项加5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2分。
本项加分最高5分,占总加分项的5%。
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按《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志愿服务加分细则》执行。
本项加分最高10分,占总加分项的10%。
四、参军入伍服兵役
凭参军及退伍证明,加10分。
本项加分最高10分,占总加分项的10%。
五、国际组织实习
经学校或者学院批准以全职身份不间断到国际组织实习4周(含)以上,不含线上实习,达到实习考核目标,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证合格,加5分。
1.国际组织参见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
2.以相关组织出具的实习证明为核定依据。
本项加分最高5分,占总加分项的5%。
六、获得荣誉称号
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各级荣誉称号,以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同一年同类奖励项目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在校就读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此项加分可以累计,总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本项加分最高10分,占总加分项的10%。
七、其他项目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干部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过1次北京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2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身心健康,自愿按照学校要求担任专职学生辅导员一年,且在转入研究生学习后继续担任兼职辅导员。符合以上条件的“其他项目”加20分。
申请“其他项目”加分的学生需填写《北方工业大学推免“其他项目”加分申请表》(联系曹靖宜老师领取)。
其他项目加分最高20分,占总加分项的20%。
以上奖励加分项总和的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以上标准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志愿服务评分细则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志愿服务占整体加分项的10%。现将志愿服务得分计算规则公布如下:志愿服务满分10分,折算推免加权分总计1分。
1、基础分(满分4分):青春北京注册志愿者得4分。
2、时长分(满分4分):志愿服务时长0-4小时得0.15分;5-9小时得0.75分;10-49小时得1.5分;50-99小时得2.25分;100-149小时得3分;150-200小时得3.75分,200小时以上得4分。时长认定以大学期间志愿北京记录时长为准,需提供证明截图。志愿服务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加分以最高累计时长计算,不重复累加。
3、志愿服务奖励加分(满分2分):个人获校级志愿服务相关荣誉称号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每项荣誉得0.25分;个人获区级及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星级志愿者,每项荣誉得0.5分;个人或团队获省部级及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星级志愿者,每项荣誉得1分。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每项1.5分,按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对应分值。团队负责人(以证书显示为准),另加0.15分。特殊贡献:参与重大政治保障志愿服务任务人员,每项工作另加0.5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评选,以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志愿服务奖励部分满分2分,加分累计超过2分的,以2分计入。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